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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SPITAL NEWS
8月27日下午,红安县医共体总医院(红安县人民医院)在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主管部门的全程监督指导下,严格遵守《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及相关管理规定,依法依规对一批过期、依法收回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以下简称“麻精药品”)进行了集中销毁。

本次销毁的药品均为红安县医共体总医院及各成员单位在定期专项清查中核验出的过期、失效或因其他原因无法继续使用的麻精药品。销毁前,红安县人民医院药剂科同相关基层医疗机构,对拟销毁药品的品规、批号、数量、金额等信息进行了逐一清点、复核、登记造册,并履行了严格的院内审批程序,确保了账物相符、手续齐全、程序合规。
在县卫健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监督单位的见证下,工作人员采用物理捣碎、化学中和等科学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被销毁药品完全失去活性且无法回收再利用。旨在彻底消除特殊药品流弊风险,保障公众健康与社会安全。整个流程全程监督记录,存档备查,实现了销毁工作的透明化、痕迹化和可追溯化。

红安县医共体总医院(红安县人民医院)始终将麻精药品的安全管理置于药事工作的核心位置。通过建立健全覆盖的统一管理制度、推行“五专”管理(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处方、专用账册、专用登记)标准、强化人员培训与考核、实施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巡查督导机制,构建了全流程、闭环式的精准监管体系,有效确保了麻精药品从采购、验收、储存、开具、发放、使用到回收及最终销毁的每一个环节都安全可控。
此次监销工作的顺利完成,进一步强化了医务人员对特殊药品规范管理的意识,排除了潜在安全隐患,坚决守住用药安全底线,为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防止特殊药品流入非法渠道奠定了坚实基础,为构建和谐、安全的医疗环境,保障红安县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与安全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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